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澄海置县始于嘉靖四十二年(公元1563年)。澄海县明、清隶属于潮州府,民国时期隶属于潮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解放后,隶属于潮梅人民行政委员会、潮汕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、潮汕区专员公署、粤东行署、汕头专员公署、汕头专区革命委员会、汕头地区行政公署。1983年12月起,澄海成为汕头市市辖县。1994年4月18日,经国务院批准,撤县设市,澄海市由汕头市代管。2003年4月,经国务院批准,汕头行政区划调整,澄海撤市设区,成为汕头市辖区。澄海区地处广东省东南部潮汕平原的韩江下游三角洲,东南临南海,西南紧邻汕头特区,西北接潮州市,东北接饶平,南与南澳隔海相望,总面积402.5平方公里。澄海区地处亚热带,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,温暖宜人,酷热期短,无霜期长,四季不甚分明。澄海,人杰地灵,素有“海滨邹鲁”之称。区境位于粤东韩江下游出海口,水网密布,海河堤线长,历史上春旱、夏涝、秋潮、冬涸,自然灾害较多。全市总面积402.5平方公里。总人口69.79万(2000年末户籍人口),人稠地狭,人口密度居全国各建制县(改区前)之冠。旅居海外华侨众多,是个著名侨乡。